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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保健科门诊就诊管理的规定 | |||
| 关于加强保健科门诊就诊管理的规定 | |||
| 作者:xufulais…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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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矿集团莱芜中心医院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加强保健科门诊就诊管理的规定 各科室、分院、门诊部: 为认真贯彻集团公司07年8月医保会议精神,规范离休、工伤(矽肺)和特殊病人员就诊管理,合理使用有限的医疗统筹基金,提高医院的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经医院研究决定,制定本规定。 一、进一步明确分片包干管理 (一)门诊病人分片管理: 1、经费包干。医院对保健费用实行划片包干使用,相应地段的离休、特殊病和工伤矽肺病人划归就近分院、门诊部管理。费用超支扣减分院、门诊部收入,节约结转使用。 2、当地刷卡。在分院、门诊部管理的离休、特殊病和工伤矽肺病人,应在定点的分院或门诊部开药、检查和治疗,到总院检查一律在管理地段的分院或门诊部先行刷卡。 3、就地取药。保健科无权对在分院、门诊部管理的离休、特殊病和工伤矽肺病人开具检查单或予以门诊开药,擅自开具检查单或开药者,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款100元,并根据处方额或检查价格的3-5倍予以罚款。 (二)住院病人实行转诊:分院、门诊部的离休、特殊病和工伤矽肺病人入住总院,原则上凭相关分院、门诊部出具的转诊单办理。无转诊证明者,保健科不得办理入院手续。特殊情况下,急诊患者可先办理住院,相关分院或门诊部应及时补办转诊手续。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 保健科要统筹兼顾,合理使用统筹金,实行定额包干,略有节余。要树立对医院、对病人、对自己负责的思想,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做到“不给病人出难题,不给自己找麻烦”。否则,按月超出金额总数的30%扣罚保健科人员工资。 (一)专人管理:保健科、分院、门诊部对离休、慢性病和工伤(矽肺)就诊实行专人管理,一支笔签字制度,其他人一律不准开写检查单或处方,对违反者一次处罚50元。 (二)相互监督:保健科负责对各分院、门诊部转诊诊疗和住院的离休、工伤、慢性病人的核实、甄别和登记,各检查科室、接诊科室和病房应认真核对被检查人的身份,杜绝冒名顶替检查和住院现象。对违反和把关不严者,一经发现,除按集团公司医保规定严肃处罚外,情节严重者调离原工作岗位、直至下岗处理。 (三)因病施治:要坚持“不见病人不开药”,就诊人员凭号就诊(70岁以上老年人及离休干部除外),病重者可住院治疗,否则,一律不准开方取药。 (四)专卡专用:特殊病、工伤(职业病)门诊病历只准进行与已鉴定疾病和/或工伤级别有关的检查和治疗,取与已鉴定疾病和/或工伤级别有关的治疗药物。要坚持特殊病一病一治,工伤(矽肺病)一伤一治,坚决杜绝超范围检查和开药现象。对超范围检查或开药的,对责任人要按药方价值或诊疗检查价格的3-5倍扣款。 (五)费用控制: 1、处方限价。药品费用必须控制在总医疗费用的70%以内,检查治疗费要占30%以上(药品费用比要较上年下降10%),一般参保人员门诊人均费用35-45元左右,长期病员或使用药品的价格较贵的,最多不得超过50元。 2、药量不超。门诊处方量应控制在急性病3-5日量,慢性疾病门诊7-10日量。维持疗效药物4种以下,中草药3-5剂,中成药不超过2盒(瓶)。 (六)处方要求: 1、降低药品使用比例。保健科门诊药品费用应控制在保健门诊原则上不开注射针剂和输液用品,该住院的住院,杜绝门诊静脉输液,特别是杜绝滴注抗菌素。 2、减少抗菌素的使用。抗生素等消炎药、感冒药品一个疗程5-7天,一月内最多开两次。应用抗菌素后应当注意进行三大常规检查,必要时做肝功、肾功检查。 3、坚决消灭重复开药。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两周,已开药品尚未用完期间,不得重复开药,严格控制医疗费的不合理支出。 (七)杜绝冒名: 1、核实就诊人员和证照。杜绝冒名就诊、检查、手术、治疗和取药现象。严格把关,严禁一卡通用、一日多处方、大额处方、异常处方等现象发生,严禁借离休、工伤人员门诊或住院套取药品、搭车检查和治疗。出现他人用离休、工伤人员的卡取药、检查者,发现一次对开具者扣款200元,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通报全院。 2、坚决杜绝不合理处方。如先刷卡取药,后补处方的现象;参保人员已经刷卡取药,其处方只有参保人员姓名,但处方上没有药品的现象;刷卡取药后,换改处方的现象;自费处方未按规定附带结算单,替换成可报销药品刷卡结算的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规范记录:离休、特殊病、工伤(职业病)人员就诊后要必须在《门诊日志》上登记,《门诊病历》记载应及时,记录详实、准确、规范,并要做到“五有一签名”。处方要有诊断,药名一律用通用名。 (九)定期检查:医院医保科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或不定期对保健科医疗保险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平均处方情况从微机上调出查询,超出部分以3倍的价格扣罚,特别是离休、慢性病、职业病、工伤人员,要与病历、处方及费用金额相符。 (十)追究责任:要切实做到合理检查、规范用药、合理使用抗菌素,要因病施治,患者不得擅自要求特殊医疗项目检查和使用贵重药品。病情需要,由经治医生报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切费用病人自负。对乱检查、不合理治疗者,按集团公司对集团公司社保中心审查返回的罚款处方,与责任人挂钩,医院不再全部承担。 三、进一步加强事故防范 (一)加强用药观察,消除药物不良反应: 1、讲究用药。老年病人用药剂量一定要在药典规定的范围内,不得超出说明书范围。 2、注意告知。药物副作用一定要向病人讲清楚,必要时要让病人在病历或处方上签字。病人各类检查的阳性结果要及时告知病人,并有告知记录。 3、用药观察。抗菌药物或者一些有肝肾损害的药品使用一个疗程后,特别是老年患者,要及时进行三大常规和肝功、肾功等检查,及时观察病情,掌握药品的禁忌症,不做检查者不得继续用药,并要在病历上写明,必要时要有病人签字。 4、合理检查。检查阳性率要在70%以上。 (二)规范制作医疗文书,杜绝医疗纠纷: 要规范书写并保管好《门诊日志》、《门诊病历》和处方,门诊病历要做到“五有一签名”,决不得敷衍了事,杜绝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以上规定严格执行,凡弄虚作假,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将处以违反规定金额3-5倍的罚款,并通报全院。 四、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一)提高认识:当前,干部保健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离退休老同志患病率逐步上升,疾病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诊治难度越来越大;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老年病、慢性病等发病年龄出现了年轻化的趋势;由于生活、工作节奏加快,压力增大,一些退离休干部无暇顾及身体健康,以致小病积成大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保健对象的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对预防、医疗、疗养、康复的需求不断增长。 保健科作为我院对离休干部、特殊病及职业病参保人员管理的职能部门,面对特殊人群日益增长的医疗、护理、保健需求,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扎实的理论基础、精湛的医疗技术、良好的语言修养、协调合作的精神和人性化的服务意识,要树立“一切为了病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做到让所有病人满意。要积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健康需求相适应的新的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和工作方法。 (二)加强领导:我院历来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保健工作,以提高干部“生存智慧、生命质量、健康水平”为使命,把集团公司和院党政对每位老同志的爱护和关怀送到家,经院党政研究,成立莱芜中心医院保健领导小组,组长周生明、王发文,副组长李守斌、王瑞海、魏陶军、刘洪宪。医务科、护理部、保健科、内科、老干办和各分院、门诊部负责人为成员。总院、分院、门诊部要成立相应工作组,具体负责所属范围的退离休人员及行动不便病人的上门保健服务。 (三)强化服务:近期要主动开展以下工作。 1、健康促进。建立疾病预防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积极主动地对离休老干部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2、健康查体。每月对家住本院的离休干部进行免费健康查体一次。测血压、脉搏,做全身物理检查,特别是胸腹部心、肺、肝等物理检查,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防治结合、诊疗得当。 3、上门服务。以人为本,方便病人,要根据病人实际情况和需要,分别确定每个离休病人的上门服务具体时间,定期送医送药,协助辅助检查,月月上门服务。 4、定期咨询。至少每旬进行一次电话咨询服务,了解离退休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拨打电话56153,13153839299,下班时间拨打56101。服务小组24小时有人值班,随叫随到,医院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56147。 附件:离休、特殊病、矽肺病人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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