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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作者:fulaisha…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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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来院实习须是应届毕业生。持学校介绍信到院联系实习,接收时间一般为当年的的七月,其它时间一概不办理接收手续。各科室不得自行安排实习人员。

二、实习期间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排,不得随意窜科,如有必要变动,需向科教信息科递交申请,同意后重新办理手续。

三、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病假需有病假证明,事假三天以内由科内安排并到科教信息科备案,三天以上报院审批。实习期间不享受寒暑假和探亲假,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无故旷课三天以上,终止其实习。

四、认真执行本院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及查房、病历书写、处方书写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保护制度,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五、进入医院就视为在岗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佩戴胸卡。一次违章罚款10元,发现第二次违章罚款50元。不得在医院高声喧哗、戏嘻、打闹,走路要轻,说话和气。不许戴首饰、留长发,仪态端庄,不在病区抽烟。

六、实习结束后,本人应认真填写实习考核手册及个人鉴定,经科室、医务科鉴定审查后盖章。因故未完成实习计划者,医院不予鉴定。

七、实习期间如有违犯医院规章制度和有损于医院声誉者,医院将向其学校提供情况和相应的处理意见,情节严重者将终止其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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