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防保健中心劳动纪律规定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九日执行
1、为了财物安全,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预防接种门诊上班签到,下班、外出签离制度,实行每月出勤登记,将每月的上班签到表、下班外出签离表、出勤情况统计表于下月初(2日之前)由护士长签字后报科主任。 2、护士长请假必须科主任同意,并由分管领导审批;科主任请假由分管院长审批,并请示院长同意。科员请假要首先征得护士长同意,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再正式向科主任请假。不按以上程序请假,出现一次扣款50元。
3、到鄂庄、潘西预防接种点接种,必须将参加人员等通知科主任;到鄂庄、潘西预防接种点接种低于2人时,科主任参加或由科主任调剂人员参加。到新汶开会、取药必须请示科主任批准。否则,一次扣款50元。
4、要顾全大局,因工作需要星期六、星期日上班、在其他时间休班时,要提前一天请示科主任同意。否则,一次扣款20元。 5、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科主任备案。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科室主任审批,二天以上同时报分管领导审批。假期满后要到科室办理销假手续,需续假者应另办续假手续。
6、因病请假应有医院正式病情证明,否则,一次扣款100元。 7、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处理个人私事,不相互串岗,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8、法定节假日执行轮流值班制度,有事要主动调班,缺岗空岗责任自负。轮班顺序见下表(春节另排):
预防保健中心工作人员值班轮流表
|
保健科 |
顺序 |
1 |
2 |
3 |
接种门诊 |
顺序 |
1 |
2 |
3 |
|
人员 |
许海涛 |
闫立新 |
李 雪 |
人员 |
李翠凤 |
刘彩球 |
纪 平 |
|
备注 |
4 |
5 |
6 |
备注 |
4 |
5 |
6 |
9、1小时以上离岗或外出办事必须要向科室主任口头或书面报告,科室主任不在科室的情况下,应向其他同志口头交待。否则,一次扣款50元。 10、无故不上班、请假未准而离开单位以及请假期满不归的按旷工论处,一个月内每迟到三次作为一天旷工。一次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11、婚、丧、产、探亲假一次用完,不得分期使用。小孩在入托期间下午可提前半小时下班。哺乳期的职工上、下午各可提前一小时下班。孩子上学后一律不得照顾。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假,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2、违反每条除按医院有关规定处分外,科室发现一次酌情扣款10-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