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近日,山东健康集团莱芜中心医院走进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围绕“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主题开展专题培训活动。


培训现场,该院健康体检服务部医生从立法目和依据、什么是职业病、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职业病诊断及鉴定的相关规定、违反本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鲁碧建材有限公司行业特点和职工岗位性质,围绕《化学毒物职业危害与控制》,对什么是职业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毒物及其危害、化学毒物的防控以及职业病的分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通过此次宣传,使参加活动的职工更深入、更立体的了解了职业病的危害,增强了职业病防范的法律意识,丰富了职工群众的职业卫生知识,提升了职业健康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让大家认识到职业病的危害以及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了广大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职业病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氛围浓厚,受到职工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莱芜中心医院将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病专题培训及健康义诊等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一步强化职业病防治引导工作,提高广大群众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自我预防、自我保护能力,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守护好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知识科普: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