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目标。
全市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持续下降,到2024年,在市级层面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结果指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完成省级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认证申请、验收工作。
(2)阶段目标。
1.到2023年底,所有区县(功能区)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主要评估指标(见附件1)。逐年提升或达标后保持。
2.到2024年底,所有区县(功能区)主要评估指标维持在消除标准以上,其他评估指标逐年提升或达标后保持。
3.到2024年1月底,所有区县(功能区)完成区县自评和市级消除认证。到2024年4月底,市级完成自评并申请省级消除认证。
4.到2025年底,所有区县(功能区)主要评估指标维持在消除标准以上。
公共卫生科
2024-08-20